刚满一年的年休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52:48
员工李某于2008年4月2日与公司签的合同,到2009年4月2日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在结算时,除补偿一个月工资外,年休假需不需要补偿?
年休假的享受有两个疑问:
1.不论是刚刚一年,还是一年零几天或者几个月,只要满1年期限,不论是否在公司继续工作,都可享受?
2.年休假的享受是在满1年以后才可以,还是只要满1年就可享受?是在满1年之日起一个月后才可享受?

原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年休假可以不补偿。这个情况下,如果你继续到了其他的公司,中间的工作时间没有断的话,则可以按照“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来在新单位休年休假了,虽然你是在原单位连续工作的12个月。
1、满1年期限,不是只针对一个单位来说。按照休假条例,你可以在A企业连续工作1年,然后紧接着跳到B企业去享受“满1年”的年休假待遇。不过,实际情况中,很多单位不会让你这样休的,你是弱者。
2、满1年不满10年的,正常的年份里都是休5天。本年年中满的1年期限,满1年前的那段时间不休,满1年后的本年剩余时间,按比例休年休假,计算的假期不满1天的舍去。

年休假不用任何补偿.因为他要参加工作1年后才能享受年休.

当然要了,因为他做满了一年,在一年当中所有的报酬都要结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