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遗产继承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16:34
我姥姥有一个房子,在几年前,几个女儿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儿子的唆使下她将这个房子过户到她的大孙子名下,现在姥姥行将就木,问题暴露出来了,请问现在她其他几个女儿是否还有权继承这个房子
姥爷是在20多年前去世的,并没有留下遗嘱

房屋名字对于遗产的继承影响不大。
其他继承人还是可以主张继承的

当然有权,<婚姻家庭法>规定的,去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你姥爷还在吗?这房子是你姥姥姥爷共同购买或建造的吗?先把这些问题弄清楚才能回答你。

2、如果你姥爷已经去世、这房子是你姥爷去世后购买的:这房是你姥姥的个人财产,只要经过她同意,将房子赠与她孙子、并且已经过户:这房就是她孙子的财产了:其他 几个女儿现在无权干涉这房、也不能再继承。

3、如果房子是你姥姥姥爷共同购买的:这房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仅有你姥姥同意赠与她孙子是不成的:房子中属于你姥爷的一半应由其他子女共同继承,另一半属于你姥姥的,可以给她孙子。
这事太乱,你把情况补充清楚了再说吧。

具体问题姥爷是否去世,如果姥爷去世没有遗嘱,其他子女是可以继承姥爷房产的,是可以起诉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