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协议违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7:20:26
我把厂房租给别人签了四年租房协议书(不是合同书,是协议书)2008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16日到期,(房租2000元/月)四年房租分二次付清,第一次付1年半(已付36000元)第二次一年半到期之时在付2年半房租(60000元),现在承租房就想不租,不交2年半的房租(六万元),对方提出解除协议,但协议内没有提违约金一事,
问题1:我坚持要他交六万元房租,可行不?
2:如果我要他赔偿违约金,最大限额可以多少?最低限额多少?
3:我有派人阻止他们拉货和机器走人,怕东西都拉走了,我拿不到六万元.
4:对方坚持要解除协议,我不同意解除协议,我要对方履行完协议才行,这样是否可以?法律上是否认可.

你的问题1、4坚持不同意解除协议无法改变对方的意志自制。
即是承租方只需承担违约责任,就完全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合同。虽然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你可不退还承租方的保证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