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租赁违约金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21:59
我与房东签了四年租房协议书(不是合同书,是协议书)2008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16日到期,(房租2000元/月)四年房租分二次付清,第一次付1年半(已付36000元)第二次一年半到期之时在付2年半房租(60000元),但现在由于金融风暴工厂无法继续经营,所以想解除合同,(离第二次交房租时还有半年时间)我在处理自己货物和机器时受到房东非法阻扰,房东带20多个人来阻扰围堵,让我们交完六万元才能拉走货和机器,当时报警,警察说这事管不了,让我们上法院,(但我还有半年时间房租才到期,我现在处理我自己的财产也是正常的.应该的!我现在就上法院告房东,在协议书中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一字都没提.
问题1:我是否需要赔违约金?赔多少?
2:房东阻拢行为构成什么罪?
3:如果房东不同意解除合同,该怎么办?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我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合法的.
4:如果协议解除了,我之前所交一年半(剩六个月房租)是否可以退还,作为违约金使用!
5:之前我们对厂房进行修缮花费二万元,我要求房东赔偿,是否可行!

1,合同里面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
那么你不用给啊
如果你觉得高了
你可以申请法院调低啊
2,房东阻扰好像还不够罪
人家是防止你跑掉了么
3,单方解除合同
对方会要赔偿
4,协议解除
以前的是没有退的
5,这个不是要赔偿
是要补偿
不过房东同意了没
没有的话
是不是必须修缮
修缮的标准有没有超太多
……
你也考虑到哦
还有,有证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