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急求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01:57
我结婚4个多月,因感情不合要求离婚,男方认为离婚是我提出的要求我给付他酒席钱,和彩礼钱还有金器钱,另还需帮他承担他结婚前借的钱装修和办酒席的费用。我需要承担吗?另外,他婚前同我父母借了一万元使用,我可以要求他还吗?结婚时的彩礼钱我已经用作买了嫁妆。还需要退还吗?

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还,也可以不还。从道义上讲,你自己凭经济能力和良心选择还或者不还,或者部分还。
他借你父母的钱,你父母当然应该要求他还,但是如果没有证据他是可以不承认的。

那就要看人的品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