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问题的请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3:18:23
是这样的,我爸在上班不小心摔倒骨折住院,已经工伤认定成功,但是在住院的时候用了医保卡,可是医保卡不足两年,所以只能用2万元,我爸手术到出院总共是用了5多万元,其中因为医保卡只能动用2多万元,其它另外的2万多元是我们自己用现金支付的,发票单子上有写个人支付,那请问,我们自己用的现金两万多元,到后面工伤鉴定后,可否报销自己支付的2万多元呢?
请相关人事给予帮助,回答,谢谢!
因为我爸的单位有交纳医保和社保,那是不是在鉴定后,直接去社保报销这钱呢? 还是劳动保障部门给报销,因为看到网站上的有人说,用了医保卡,工伤的钱就不能报销了,但是我们自己用了2万多元,是现金支付的,发票上有写个人支付,而医保因为还没有满两年,所以只能够动用2万元,到底这钱社保或劳动保障有没给报销呀?
在发票上有写,医保支付多少钱和个人支付多少钱,最主要的就是想问,个人支付的有没给报销呢?

1.拿发票单子、工伤认定决定书、你爸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中心报销这笔个人支付的费用。(因为工伤职工的医药费国家报销比例是100%,用医保卡相当于国家支付,所以应该报销自己支付的2万多元)

2.“我爸的单位有交纳医保和社保,”-----应为交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一般是医保中心负责医疗保险、社保中心负责工伤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医保中心和社保中心同属于劳动保障部门。

可以报销,拿上医院开的收据到你父亲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他们就会为你办理了.

可以由社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