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我辞退但拒绝未支付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44:48
我是2008年3月4日入职深圳东方逸尚有限公司的,该公司是一家做服装的美资企业,试用期两个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过后3200元,该年5月份过完试用期,从6月份起该公司一直没有发放我们的效应提成,说是到10月份一起发放,但一直拖到09年也没有发,2009年1月10日我突然接到人事部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让我签什么自愿离职协议,公司愿意支付工资和补偿2500元,我提出我的奖金事宜,公司拒绝支付,最后在再三请求下,他们才同意发放奖金的一半给我,并让我签字确认已经全部发放效应奖金,我在被逼无奈之下同意了,就在我全部签字确认后,他们告诉我所以工资和奖金不能发,等大连特卖货品回来之后才给我发放(附大连特卖事宜),我当时就不同意,公司竟然用这种欺骗手段让我全部签字之后又告诉我工资不能发放,在我的强烈不满和要求下,但公司又怕我在扰乱他们的事情,只同意发放6200元工资,剩余4800元工资等大连货品回来之后再发放给我,并让我在签该员工已全部发放工资和奖金上签字确认,但毕竟我个人力量敌不过公司的强大,我不得不妥协公司的要求,后来我一直跟踪大连货品,因为我还一直相信公司在大连货品回来之后,公司能够把我的剩余工资给我结算,但是我错了,等大连的货品回来之后,我再去找该公司讨要我的工资的时候,公司竟以大连的货款没有回公司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只能是大连货款货款回来之后才能给我,当时我就愣了,公司怎么这么善变呢,什么理由都可以找出来,大连合作当时都是领导同意去做的,我只不过是个引荐人,本来引荐大连就对我没有利益,为什么要牵扯我那么多事情呢,而我的同事和我一样的情况,但公司都已经给他们结算清楚,为什么单单我的工资不给我结算呢,我很想讨个说法,希望好心人帮助我。

附:大连特卖事宜:该公司2006年以来一直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一直很多库存,2008年12月份公司财务紧张,要求我们去找特卖客户来我们的货品特卖,当时正好有个朋友推荐一个客户大连孙成立过来,但当时孙成立提的合作条件已经超过我的权利范围,我就把该孙成立带给公司的市场总监冯为佳去谈,市场总监冯为佳与该孙成立达成合作意向,并与孙成立签约合作,公司同意发货给孙成立,孙成立愿意交付2万元保证金。后来市场总监冯为佳辞职,公司就把该客户所以事情转移到我名下。
剩余4800元工资等大连货品,回来之后再发放给我,公司

有欠条的话会好一些。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很普遍,公司倒了,人散了,就算起诉也没什么效果。很多时候针对这种问题,不能用光明的手段解决……

请问劳动合同是如何签的?
有没明确工资金额、绩效金额?
如果没有,公司给你基本工资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发不发绩效那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还有,你有没有证据、证人来佐证你所说的欺骗你签字?现在的事实是你签字说你收到相应绩效了,你有推翻的证据没?
如果都没有,那上法院可能赢的概率也不是很大。
建议你去找当地劳动部门,应该会有免费的法律支援,咨询下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