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应该得到多少工资?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27:14
我是2007年3月31日去公司报到,不过签的合同是从4月1日开始算的,到现在快一年了,公司只是一句老板不是很满意我的工作而辞退了我,3月21日口头上通知了我,说工资算到4月21日,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人。这种情况我就不很清楚能不能另外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赔偿了。也就是说最终我应该得几个月的工资?是只能拿3月和4月21天的工资还是另外再加一个月的赔偿?

你说的不太清楚(你做到什么时间离开公司),2007年劳动法规定: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应该赔偿一个月工资。你现在可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

他们有X光,有问题才开始拆的,我在杭州海关实习的,你问对人了

首先要看你合同期限。如果当时签的是一年,就是说做到08年3月31日满一年,公司不和你续签了,他们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要给你08年这段给予经济赔偿,也就是多赔半个月工资。
如果你的合同期限不止一年,也就是还没有到期,那么他们不能这么随意辞退你,必须说明你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之类原因,并且要举证。如果证据不充分,你可以拒绝并提出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