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面解聘,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1:33
我想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是05.12月和现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上个月刚刚拿到新的合同,新合同是从2008.12到2010年12月。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的话是不是可以双倍的赔偿。谢谢。我们每月正常工资外有500补助,算不算在赔偿工资里
边?每年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这个也可以算到12个月平均工资里边么?谢谢。

1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计件或计时工资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还要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前一个月的应得工资
2 假如公司按照合同上的要求提前一个月通知你 就没有30天的代通知金
3 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单方面辞退你的话只需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而这一个月工资在原则上是合同上写明的工资数,不可以多给。当然如果你要是知道一些公司的内幕的话(当然是违法的内幕),可以在与公司交涉的时候作为威胁提出来,注意别让公司抓住你威胁他们的证据。
另外:现在劳动仲裁慢的要死,能给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其实算不错了,我在北京经手的几个案子最后基本上也是只拿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