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抄送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17:11
A公司和B公司发生纠纷,其中还涉及了C单位,A公司向区财政局投诉,区财政局给出了处理结果,但是A公司不满意,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手里了,现在请问这份行政复议的材料A公司除了要抄送区财政局,还要不要抄送B公司和C单位?
我是以A公司的角度发问的。A公司有没有必要给B公司和C公司送抄?

B公司和C单位属于行政复议第三人,可以将A公司行政复议申请书和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送达B、C公司,至于参不参加就不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事了~

哦,如果你是A公司行政复议代理人,那就完全没必要向BC抄送行政复议申请书

法律对此没有硬性规定,可以不送达,参考《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