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39:29
跟08的有什么区别谢谢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会计法》,1985.1.21/5.1/2000.7.1。
(2)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两条例》+《一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办法、制度
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四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七制度》、《两规范》、《两办法》、《一准则》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节: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核算的原则:1、客观 2、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