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之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02:09
我在未经老板同意的情况下带了一个徒弟,在工作中被电锯锯伤了手,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该期间的一切费用该有谁承担?

你是帮老板做的吗?不管你这个老板同意不同意都要承担这个责任的,你带来的徒弟老板看见过吗?看见过的话就要承担责任,为什么你老板不要你徒弟有不叫你徒弟走呢,现在就是你老板的责任现在

这个责任应该由你承担。

这不属于工伤。一,你未经同意,那肯定没签劳动合同啦,二,这没有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没发生实际劳动关系。(最近听一个当律师的政治老师讲的。)

按我的经验应该不算,第二,期间的费用由得利的人支付,说明白点就是,在这工作中,谁最有利,谁就 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