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的刑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27:50
A氏在B大学医院的水暖中心做收费工作。
主要是把各散户的暖气费收集起来交给公司的财务。
去年查出B大学医院水暖中心的帐上少了200万人民币。
B大学财务委托审计局调查了半年后,又由检察院调查。

检察院将收费人A,出纳C,处长D等几人集中在宾馆调查了2个月。
结果是收费人A窝藏了收费款几十万,其证据是在A氏的家里搜出没有上交的收据和A氏计的账本。

现在检查院将所有的责任推在A氏的身上。认定其是自己一手操作的。
A氏现在被批扑。

问题:
1,A氏只是一般收费人员,没有权利贪污。
公司的出纳和会计做帐,和A氏没有关系。
为什么只有A氏会卷入其中。而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2 A氏现在在拘留期间,法律上应该可以和律师见面。
可是检查院派人常驻看守所,不允许律师和A氏见面。
怎么样才能让律师和A氏见面
3 检查院下一步会采取什么行动?
4 怎么样能缓解A氏的罪行

说他没有权利贪污不太合适,事实证明他已经贪污了,也不知道你心理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自己的人出事了也希望别人和你一同出事,那你自己有钱了,为什么不给别人分点,死也要拉个垫被的,检查院当然要追查到底了,想要判的轻点,那要看家人的操作了,还有他个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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