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这样做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0:40:50
我家居住的是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但老人已过世,这就涉及到公房承租人更名的问题,我父亲到房管所更名时,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公房承租人更换协议,要求我父亲为乙方与甲方即我已去世的奶奶来签订这份承租人更名协议.并要一次性收取5000元的更名费,那个与死人签的更名协议其实就是让这5000元合法化.我不知道房管所这么做依据的是国家什么法律或是地方性规定?公房承租人自然死亡,由其直系亲属继续承租难道真的要收这么多钱吗?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我知道的我们这里已经没有公房租赁这个东西了。
早以前有的,公房租赁的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不作为遗产继承的,所以承租公房的自承租人死亡后终止。
照你说的情况,是哪个工作人员或者房管所索要好处。你可以投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