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劳动合同是否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7:32
我在大四 上半年与合作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
2008-10-20 ---------------2013-10-20
但是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了 请问劳动合同是否生效?
还有 假如 实习期间结束 谈待遇的 时候 如果不满意 公司提出的待遇 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还是未毕业大学生

实习期间劳动合同不生效,毕业之前属于在校学生,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可以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约定期限、工作岗位及内容、工资、结算方式等基本的事项。
  实习期间不能签劳动合同,只能签实习协议,实习期间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广东胡律师:

你未毕业实际你与单位签的属于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合同。

你实习期结束取得了毕业证,与公司谈待遇待不好可以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效的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