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8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本金18.4万,到2009年4月18号开始履行还款,这期间利息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9:40:21
2005年4月28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本金18.4万,到2009年4月18号开始履行还款,这期间利息如何计算?

谢谢大家,最好有专业人士给出详细的法律条文。

这期间利息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法院按照中国银行这期间的最低利率的平均数5%来给我利息为觉得不妥,所以请教下大家。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此,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应加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