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满,又得到重要新证据,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22:19
法院诉讼,09年1月提起诉讼,到现在已经4月底了还没有开庭。举证已经期满,但是最近又得到了新的重要证据,法院说不能再交了,怎么办???另外,诉讼请求也需要改变,怎么办?还能改吗?
我是在劳动仲裁后提出的劳动诉讼,所以不能撤诉,否则劳动仲裁结果就生效了。
已经四个月了,还没有开庭,交过证据后还换了一次法官,好像是因为原来的法官调走了,好不容易联系到新法官,他说手头案子太多,一人200多个,刚审到07年的,08年的还没开始呢,让我等通知。我的天啊,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去?有个具体的时间规定吗?不是说简易程序三个月吗?

如果对这次诉讼判决不满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时提出该新证据。
诉讼请求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当庭提出增加、变更诉求,法院一般会同意。

关于程序问题不在于法律规定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实践中法院都会拖,原因各种,例如案子太多,无解...

与原申诉事项相关联的证据可以在二审中提供;
与原申诉事项无关联的证据应当重新申请仲裁。

答: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案件适用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有特殊的可以申请延长。

如果是新的证据,可以当庭提供

如果是新的证据,可以当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