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分析一下离职违约金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1:57:32
我的劳动合同时2007年4月签订的,工作时间3年,当时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未开始实施,在合同上规定违约金为不超过一年工资,并未具体写明数额,是否递减等问题。由于公司现在不景气,已经两月未发工资(合同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从3月5日至今一直未发工资。)如果现在我提出离职。公司是否有权向我索要违约金呢???如果公司坚持索要,我提出劳动仲裁的话胜算有多大呢??谢谢。。。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的一个同事情况和我类似,仅仅是公司还为他解决了北京户口。他的合同上明确规定违约金为3万元,并写明不逐年递减。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违约金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呢??他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否不交违约金呢??

广东胡律师:

1、公司是否有权向我索要违约金呢?--- 如果不是“竞业条例”或“公司培训”所产生的违约金约定,你就不需要支付;

2、如果不是1的,公司坚持索要你提出劳动仲裁胜算很大;

3、公司解决户口要交违约金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