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车祸构成犯罪吗?如何给司机辩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09:47
某天凌晨3点,孙某驾驶货车运货到某县,车上有其妻子与两个货主共四个人。在到达某乡镇饭店一门口时,被大量饮酒后的董某三人拦住,强行要求孙某下车向董某举手行礼,三人分别将车子围住,胁迫孙某下车,孙以为遇到了抢劫,按三人的要求熄车灯并熄火,但没有下车。孙某几次倒车试图摆脱三人,但三人始终拦住该车不走,后孙某为冲出现场,在没有开车灯的情况下开车迅速离去,将档在车前的董某撞伤,董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孙某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要如何作无罪辩护?

1、孙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他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假想防卫,因此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2、由于孙某明知三人拦着车还强行开车冲出现场,即他明知道可能会造成三人受伤甚至死亡的结果,虽然没有追求这种结果,但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此属于间接故意,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3、如果要辩护的话,可以主张孙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比如“孙某没开车灯,看不到车前的情况,以为车前没有人而想开车离去”,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孙某是属于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的话判得就会轻很多。

您的意思大概是想辩正当防卫什么的吧?但是在我国正当防卫必须是在暴力犯罪正在实施的时候,如您所说“董某三人强行要求孙某下车向董某举手行礼,孙某没有下车。”也就是说董某并未正在实施抢劫,我个人认为孙某是构成犯罪的,在明知道董某挡在车前还驾车冲出现场,如果辩护的话,我认为要从孙某属于过失犯罪入手,因被害人董某有过错孙某并非故意实施犯罪。

孙某构成假想防卫,因为其并未遭受抢劫侵害误以为自己遭受抢劫

并非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