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用人单位解雇能得到那些方面赔偿,管司能否打赢,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52:21
我在深圳某公司工作三个多月,其中未签定任何书面合同,公司未曾交社保,每周上6天,周六照常上班。约定工资为1400元/月。三个月后,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辞退本人,没有提前通知。请问我去告公司的话,都能得到那些补偿?急!请高手们解凝下。
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回答,现有以下几点不是很清楚,请各位老师解答。1,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还是三个月都有。2。周六加班是二倍工资还是三倍啊;3。工资代通知金是根据那条法规啊?

广东胡律师:

1、你可以因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予你每月双倍的工资补偿;

2、公司要为你补齐社保;

3、辞退你的经济补偿,工作3个月折合成半个月工资;

4、周六三倍的加班费,但是你要提供考勤表;

5、未提前30天通知解雇你的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根据2008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四)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