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找这家公司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9:19:41
我在2008年1月进入广东湛江南方药业有限公司,并被派往福建市场工作,每月工资都以银行转账形式打到我的银行卡上,而到08年7月底,公司决定撤销福建市场,停付我们的工资,也是没有办任何手续并让我离职。而这工作这半年之间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没有帮我买任何保险,请问可以找公司要求赔偿吗,怎么个赔偿法?

广东胡律师:

你当然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以下赔偿:

1、未答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你工作时间是1年3个月,可以得到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但是你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