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房子,关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方面的问题请教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39:22
我要买公路旁边一排门市房子中的一个门市,包括楼上楼下三层,一共120平左右,土地占地面积大约是40平左右。

这排门市是一个当地居民在1999年的时候购买了这块土地后自行建盖,然后隔成6,7个独立的上下三层门市房出售。他有总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我们现在以13.8万成交了。

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1.我是不是可以拿着他的总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去办理我那个单独房子的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2.如果办要怎么办理,要交什么费用(希望详细说明一下哈)?

3.那个房子所用人说,办下来得不少钱,他建议我去办个假的土地使用权证,然后通过这个假证去办个真的房产证,这样行吗?

4.如果这样办了,那到底我买的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我还是他的?万一他用他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再把房子转让出去,那这个房子还是属于我的吗?

刚刚进入社会,碰到这类问题实在是不清楚,请教律师!

首先象房东这样的情况属于违规开发。
1: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要看你当地的具体情况,我们这里前几年可以的,现在政策不可以,目的就防止私人开放房子卖,我看房子价格,房子应该在一个镇上。如果是镇上好办点,地方小,我想办下来的代价应该不大。你可以先去当地房产土地部门咨询下。

2:如果能办就只要交过户的钱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能够分割。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自2006年8月1日起,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若有其他疑问请您咨询管理部门。

3:你认为房管局的人不认识真假土地证吗? 即使不认识人家那里都有备案的。一查就知道了。这个一定行不通。

4:如果土地证上是你的名字就属于你,如果是他的名字就属于他。 难道你们没签订合同吗?
如果签订了合同,他再把房子卖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一定要认真看,多问几个人)

不能。
必须卖方先行拆分办理单独房产证和土地证,你才能办理属于个人的二证。
所谓办理假证一说,纯粹逗你玩!

你先去房管局问一下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分割手续,如果不能办,就不能买。

不可能办理的到。
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自建房不可进行买卖。也不可能办理的到小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