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懂监护的律师进,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28:58
在小女孩父亲去世,母亲是植物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年岁已大的情况下,她的姑姑能作为她的监护人让她到美国去生活吗?
姑姑在美国,几乎不会回来。姑爷倒是偶尔回来出差,姑爷可以代办理各种手续吗?谢谢!

可以的。可由小孩母亲所在居委会指定你为小孩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当然,你若想带孩子去国外生活,最好通过法院来确认你的监护,国外对于居委会的指定监护不会认可。

可以做一个收养公证。

这个小女孩的情况,由于父亲去世,母亲成为植物人,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当然的就成了监护人,这样姑姑可以到民政部门,经过爷爷奶奶同意的情况下,变更监护人,或者收养这个小女孩。即可达到成为小女孩监护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