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赔偿培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02:01
合同中有手写其它款项:未满5年提出辞职要赔偿培训费。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赔偿培训费?
签合同时公司是拿空白的只给我们签个名,然后拿回去填好上面款项后,再发下来的,行不行?

如果当初在劳动合同内容中明确规定了培训期间费用的说明,则需要赔偿。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看你在这工作期间是否有培训经历
如有的话单位要求赔偿是有据可依的,也是正常
从情理角度讲根据你个人跟单位的关系,赔与不赔是可以商定的
祝你好运!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提供了培训而且合同中也约定了关于培训方面的违约金,你是应该赔偿部分培训费用的。但赔偿的应是你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所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培训费用。
二、如果你能证明关于培训费方面的违约金条款是单位未与你协商私自加上去的,则你不应该承担培训费用。

如果培训费用条款是在合同中写明的,而公司也尽到了培训义务,那么很遗憾需要补交培训费。
你问题补充的情况也没有说是不是参加了公司的培训。但对于空白合同一事你要负举证责任的

1)拿空白的给你签,你当时不签不就行了,现在只注重证据,你签了说明你认可。
2)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劳动条例规定:如果是试用期,你辞职是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的。如果过了试用期要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像你写的这样赔偿不明确,应当按照服务期长短来赔偿
3)培训必须要是出资培训才能要求员工赔偿,出资培训必须要有发票之类的证据

单位用空白纸让劳动者签字,属于合同欺诈,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是否有赔偿培训费。您说的公司拿空白合同只让您签名,您可以选择不签。发下来后如您不同意可以当时就提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