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要举行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28:14
县级环保机关

听证程序
(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5、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无论数额多少,只要你收到处罚通知,认为处罚不符合法律的,都可以要求听证.(因为环保处罚一般除了罚款外,基本都包含停止生产这一条).但是有时间期限,好象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2个星期(不确定,忘记了,或者10天)内书面提出听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