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社保问题及新劳动法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5:47:40
我是05年2月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公司属某局下属单位.国营形式.可我是属于零时工性质.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保.我发工资都是签字形式,现在公司近几个月就准备不开发了,解散这个开发公司.我在公司已经待了四年多,现在公司找我谈话,叫我自已去办灵活就业形式的社保,公司报销单位部分,承诺如果政策现在只能交09年的社保的话,08年至05年的那一段,单位把他推到后面的年份,交齐四年多,我想咨询一下清楚法律条规及政策的朋友,
1.单位这样子给我个人补办社保可取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为我怕单位撤了的话,后面补交的年份就是空谈.我是否能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费用.还有,我如果要求一次性支付,按什么标准.
2.公司要我按灵活就业买社保,公司报销单位部分,如果这样子的话,我从08年至今没有签合同,劳动法上面的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这一条是否还能成立?我还能要求公司支付吗?
谢谢了.

1.这个办法可以考虑,但是呢,考虑到公司要准备解散,除非一次性支付你后四年的费用,否则解散了,你肯定是找不到公司了,能这样的话,可以接受,否则不能接受

就按照今年的交费基数*20%*4,这个是养老的,医保是交费基数*8%*4

2.当然成立,只要不签合同,就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但是,双倍工资没有你想的那么多,是08年2月到12月,其余时间没有

3.先尽量协商吧,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能证明工作关系和时间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证人证明等

1.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单位补齐工作期间内的保险。
2.最好不要和公司私下达成赔偿等相关协议,如果公司不履行,你也没有什么办法。
3.公司在骗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单位部分是由国家支付的,并不是单位支付。
最好尽快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积累一下与单位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条,劳动合同或者考勤记录等等,一切能证明你与单位有过劳动关系的证据。

最好让公司补缴,不行就一次性结清,决不能延后,以后的事很难保证.

法律规定是应该缴纳或补缴。一次性支付费用只能是你们双方的事情,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签合同,可以由相关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

我想咨询一下社保问题及新劳动法问题(急急急)

对于补办,需要自发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还有双倍工资,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