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34:04
我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子,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支付了1万元订金,并于4月底前支付18万首付款(含1万订金).但是现在买房人由于无法支付首付款而毁约,并说不要这套房子了.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一条注明:双方不管任何一方毁约都需赔偿对方房价全款百分之三十.合同是在中介里与对方本人签的,中介作为中间方盖了公章.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我能否拿到毁约金,如果打官司的话费用怎么算?

合同并没有什么违法或者欺诈胁迫的情况,属于双方自愿签订,就是合法有效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你需要缴纳诉讼费,如果请律师就还需要代理费。诉讼费你胜诉以后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律师费你可以作为损失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他赔偿。这个诉讼胜诉问题不大

有效。可以将中介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因为一般的中介和买卖双方签的都是居间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