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州区人民商场的一名职工,商场于08年底装修改造后整体被北京天天人民商城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09:13
我是通州区人民商场的一名职工,商场于08年底装修改造后整体被北京天天人民商城承租,租期不详,我与人民商场已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现在通州人民商场已经没有经营面积,通州人民商场及上级单位通州区商业资产运营公司,北京天天人民商城,联合组成职工安置小组,要求职工去北京天天人民商城竞岗上班,我现在疑惑,我已经与通州人民商场签订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现在去北京天天人民商城竞岗上班,有点像劳务派遣,但又不能再签劳务派遣合同书,因为如果签劳务派遣合同书,就有可能要变更或解除原有的无固定期合同,但现在去北京天天人民商城权益又得不到保障,(因为与北京天天人民商城签不了劳动合同),我现在是否可以认为通州区人民商场有过错为由要求通州区人民商场解除合同,从而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呢?
你最好买本新版合同法 研究一下 这些人把劳动法研究透了对付你们 要以其人之道 还至其人之身 千万别被忽悠 建议咨询一下 徐涛法律服务网
我知道这事,我们小区有的人也在那上班,不是有好多人去闹了吗?其实没用的,咨询律师吧,人多力量大,一起去起诉比较好
合同可以接触,但是没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