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裁员赔偿金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34:21
我去年4月到公司开始上班,3个月算实习期,到7月份签了正式合同。今年公司生意不好了陆续裁了很多人,说这个月做到15号为止,现在初步算下来是打算赔我1个月工资,一个notice fee 和这半个月工资。现在有2个问题: 1.我们公司(外企)年假是15天,我还有10天没休,是不是该算1比3的比例折回?算30天工资呢?(补充问题 一个月是不是算22天工作日?) 问题2:本来按照我们公司以往的惯例,满1年即今年4月份的时候我应该加工资的,(30%是往年惯例),但是说经济危机也没提起这件事,现在补偿给我的钱还是按照我现在的平均月工资发的。我是不是可以提出更多的赔偿呢?

1.年假问题
年假的计算方法: 可休年假天数=年假/12*当年工作月数
例如你的年假是15天,截止到目前5月份,你拥有的年假天数=15/12*5约=6天。
截止到年底,年假才足15天。
因此,当你离职的时候。年假未休天数,应补偿3倍工资,除去基本工资外,有2倍。(未休天数),也可休完后在离职
2.按照平觉月工资发放没有一点问题,不可能在提出更多赔偿。单位提出辞退的,应给与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赔偿1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计算,不足半年,按照0.5个月计算。

对于这个赔偿我觉得还可以的,但对于你给出的实际问题我发表下我个人看点:
第一个问题,假期工资要看是否你已经过了,比如说去年你在公司做了1年,年假的时候你加班了10天,这我觉得应该可以赔偿的,但你说今年的年假,可能还没放你就被裁员,这个个人觉得是得不到赔偿的,正常的工作时间是22~26天的时候,这是看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个问题看起来就是没有道理的,你说的是应该加工资的,但由于一些原因或者其他的因素没加,这个是得不到赔偿的
在你要求赔偿的时候应注意一个度,过分的要求往往会使领导产生不满的感觉,这样的话你会得不偿失的,个人觉得从你所说的现有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在1.5个月的工资

可以,不过公司的手段可能会让你得不偿失,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