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法律上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41:52
我以不在原来的公司上班,工资前天到帐一查余额多了2500元钱,结果今天给我打电话让我换回去,如果不还请问我触犯了法律了么?触犯了什么法?请懂法的网友给个明确解答,谢谢了!
我感觉他这是工作上的失误。

广东胡律师:

对方失误而导致你多了工资款项,对方不知道的话你就没事,但是对方知道了要求你返还的话,实际上你也与此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那么你肯定是要还的,如果不还虽然说构不成什么罪,但是从道德上讲你还是得还回去,以免影响你自己的个人信誉。

为了两千多块钱而损失个人信誉得不偿失。

不还属于非法侵占罪!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人家已经知道了 你不还就是触犯了法律,人家会以私自占有他人财产罪来起诉你。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你还是还回去吧,但是你可以留点误工费什么的

对方工作上的失误并不导致其丧失那2500元钱的权利,这个权仍然是那公司的。

这个应该算是不当得利吧,2500元钱的所有权还是公司的。最好还回去,不还的话,公司起诉你以后,你还得付利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