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律上的问题,需要请人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42:00
我住在单位的宿舍里,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没想到既然放在房间被偷走了,我走时门窗全都关好的,回来门就开着的,请问下,这种情况单位应该负责吗,应该怎么样去负责呢?是赔偿还是怎么样呢??谢谢了

你好!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你的合法权益,特提以下意见:
(1)保护好现场,马上报警!如果案子破了你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点。
(2)你是在单位的宿舍丢失电脑的,这就要看单位的宿舍的宿舍的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有义务看管宿舍内部的财产。如果,在这件事上单位宿舍存在看管义务。那么单位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如果不存在看管义务就不承担责任。

先报案,让公案查查丢失原因,单位如果有过错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单位应该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虽然是单位的宿舍,但是事实上是你自己个人的住所,跟单位没有什么关系,你和单位只是存在租赁的关系,就像是你问别人租房,然后你遭窃,你不可能去追究房东的责任一样。
现在你能做的只有报案!

现在有盗窃案破案率仅5%,报案也是白报,破案的可能性太小了。不是公安破不了,公安的主要精力去破重案了,这些小案实在管不过来。至于要单位负责,也没有法律依据哦。你就算了吧,多花心思去嫌钱好了。

单位肯定没有责任的,就像你不能找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主的损失一样。
毕竟宿舍是你自己能控制到的地方,而你的单位却没有义务去给你看门。
还是按一楼的朋友说的,先报案吧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