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没签合同,两个半月后,自动离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可以拿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10:44
公司每月二十多号发工资,我直接走人有工资吗,前两个月的工资是打到卡里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主张公司支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法律角度讲,每做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单位必须支付。但是单位是否依法支付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你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诉,要求支付最后一个月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另外如果签有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三年以下的合同期限并且是三个月试用期,那么你还应当得到一个月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三年以下合同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二个月,超出了就要赔偿。

最有一个月工资拿不全,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即便是自己离职,也要和公司说一下。

拿不到,不过可以拿半个月,如果公司对你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