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扣工资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39:39
公司是一个韩企,在那里工作过一年半,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顶撞公司会计被辞退,被辞退的前几天公司还强制性的签订了一份《保证书》,最后一条上面写着,只要违反马上辞退还扣一个月工资!那个公司的虽有员工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有工资条可以当做证据吗?

保证书中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条款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有效,但扣工资的条款是肯定无效的,法律明确规定,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可以作为有效地证据,另外还有工作证、在单位期间签的一些协议等等,都可以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据

你现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可以

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诉,可以得到相应双倍的经济补偿。

工资条可以做证据 强制签订是不行的 违反自愿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