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盗窃罪吗?请懂刑法的人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3:45:30
张三偷走别人当烧烤燃料用的一份废报纸,价格不明,某房地产公司为促销新推出的一套100万元的楼房,在报纸上印了一个广告,凭剪下的广告买这套房子即可当1万元现金使用,广告尚未过期。张三就剪下广告,送给一个要买此套房子的朋友,抵了1万现金。这能按偷盗价值1万元算,从而构成盗窃罪吗?
2楼没听懂。报纸是旧的,卖完了,不可能再买。盗窃罪有数额标准,我当然知道,关键问题是张三是为得到抵现金的广告而偷的报纸,盗窃数额是按报纸平常价计算,还是按广告的1万元价值计算?

拿走别人的废报纸,本来是没啥的。关键是该报纸另有玄机。
对于该玄机,主人并不知道,从而将其混入其他的废报纸里,是否属于遗弃值得商榷,因为毕竟没有脱离他的管辖。
张三明知该报纸有价值,定性为不当得利更合适。

张三是一种投机行为。也是一种眼力,实际世界上很多潜在的机遇财富,不能说别人得到财富你就告人家偷吧,眼红!那没有挖掘的财富万千世界大把的是!
不构成犯罪~

构不成盗窃罪

张三可以再买份报纸给他

一份报纸5毛钱,盗窃5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

肯定算盗窃!百分之百的把握。

什么罪都不构成

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