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愿作证,套话录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7:33
要证明被告曾经作出过放弃要分工亡补助金的单方承诺,但是在场的人碍于情面不愿作证,可不可以找证人套话再录音,法律效力如何?
是直接找被告套话录音好些还是找其他证人套话录音好些,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由于证人不想出庭作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意见情况。
  拓展: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并经法院准许不出庭的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你所述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有关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应该出庭作证。
  对于应该出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如果对方对该证据不予质证的,则该证人的证言不会被法院采信;如果对方同意质证的,则需要根据具体内容由法院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力。
  《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效力很低,如果确实不能出庭作证那么直接当面录音可能会好点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录音只能做旁证
不能用作直接证据
如果录像效果会好些

有效力,但单独不能作为证明整件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