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速度可以鉴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20:22
我父亲被一捷达车撞到头部,经数十天抢救无效死亡,司机因喝酒、超速等问题逃跑。交警部门掌握证据很少。想问问:根据车辆的现状能测出车速吗?还有,如果提出和解,在正常的25万以外,应该提出多大额度的赔偿?根据是什么?我父亲月薪3000元,不到60岁,身体状况相当的棒。居住于县城。
我父亲180斤,双腿骨折,其中一条腿粉碎性骨折,据传被撞飞3米多高,下落后头与继续行驶的车前风档玻璃右下角相撞,玻璃撞出个大洞。司机逃跑后找一朋友顶替,后被交警部门审出。酒后驾车在材料里没有体现,但社会传言确实喝酒。其家属出面,而且后台很硬。想问3-7年之间大约会被判几年。其家属有意和解,额度应该是多少,我想要依据。谢谢。 现场无刹车痕迹

交通事故发生时候的车辆速度是可以鉴定的。这个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确定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
  (2)委托事项;
  (3)提交的相关材料;
  (4)检验、鉴定的时间;
  (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根据现场测量的碰撞痕迹及刹车痕及现场环境可以推出,单单根据车的状况应该不可以。
传说是没有用的,要的是证据,如果司机逃跑找人顶替可以以这个和车主谈,肇事逃逸,额度多少要看治疗的费用和评残的等级,如果现在伤情未好,谈也没用,到时不够怎么办,现在先叫对方拿钱治疗,呆稳定后做法医鉴定,到时再谈。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车辆检测,针对车辆性能、速度等方面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