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协议如何才是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2:45:23
关于房产协议书
房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业主
乙方: 借钱人
上述甲方、乙方目前为亲人关系,乙方出资为甲方在甲方平房院内盖了小二楼。双方协议等拆迁后还请所欠乙方的费用,在不拆迁、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追要,更不能分现房产和本房产拆迁所分的一切房产。
一套房产,具体位置为:****** ,购房合同登记业主为:*****,现在尚未办理房产证。
另:1.本协议第1条补充内容、双方签名及日期为手写,并在双方姓名上盖手印,其余部分为打印,本协议涂改无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请问该协议书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具有法律效力么?需要公证么?

房产协议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二、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