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没有还清贷款的房产赠与他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9:26:51
我和老公买了一处房产,现贷款还没还清。想把此处房产赠与父母,但是贷款依然由我和老公偿还。请问
1.是否可以通过公证生效
2.公证后 即使不办理过户 是否只有也父母才享有对这个房子的买卖权
3.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 是否需要携带公证书办理
谢谢各位

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有关房产的所有权判断,原则上只是根据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判断,至于是买卖还是赠与,所形成的基于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的问题中,有关合同效力问题,合同本身虽然可以成立,但是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所以无论公证与否,合同本身效力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前,是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的。至于贷款的归还安排,其实还涉及到银行这个第三方是否接受的问题,因此,如果你没有明白答复,可以带上资料到当地找个律师做一下全面咨询,毕竟这里涉及不少法律关系的。

1、该房产上有抵押物权的需要经过银行同意;
2、实践中银行不会同意你们的赠与行为,除非你们提供其他等值抵押财产从而变更你们与银行的抵押协议。

我国目前房产的所有权的公示是采取登记生效,即法律上承认的房产的所有权人是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人员为准,因此你的第一个问题,公证不能达到你的目的。
看了你的几个问题,我估计你们是想达成这样一种目的:房产归你们父母,随便他们居住还是买卖,但是房产的贷款由你们偿还,同时由于赠与和买卖一样要支付较高的税费,你们想不去过户。如果是这样,我建议:
既然是自己的父母,那么你们只要做一份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内容即你们委托你的父母全权处理房屋买卖事宜,同时代收房款 ,应该能达到你们的目的。

我国目前房产的所有权的公示是采取登记生效,即法律上承认的房产的所有权人是以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人员为准。而且不动产上有抵押权的,是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