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遗嘱与子女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24:13
老人今年80岁了,有4个子女,6年前因老伴去世,需更改房产证与4个子女平分了老伴的财产,房子由老人一个人独有,老人再支付4位子女几万的钱款,法院已有此判决。现老人需要子女照顾,并希望某个子女能照顾自己,并把房产立遗嘱给这个子女,但是因还有另外2个子女的户口在所在房产里面,请问应怎样做才能达成老人的心愿,并且是依法有效的,谢谢!

广东胡律师:

户口不代表房产权,老人拥有此房的房产证的话,此房产就是他的个人财产,老人有权立遗嘱(去公证处公)只给,户口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写个遗嘱 公证一下就没事了

房屋所有权和户口在这个房屋所的地址,不属于同一概念. 老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他立的遗嘱有效.遗嘱以外的子女无权分割该遗产.

遗嘱交代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