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形同虚设,员工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3:33:19
合同上说明,加班有加班费,每月有四天休息,法定假日放假等等都是按劳动法写着,可事实我上班到现在第三个月了,一个月才休息两天,晚上加班也没加班费,法定假日才五一放了一天,清明,端午都没放假,也没有按劳动法发薪水,而且还扣我们押金,我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道法律就真的这么被视为白纸。

你和单位既然有这些约定,那么如果你对现状不满,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去主张你的权利,加班工资标准“(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 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广东胡律师:

你拿上你的考勤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据和劳动合同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如果你真的不想干了。可以收集部分证据到劳动局投诉。如果想干,直接给老板商量,认为他们的做法不妥,要其给与加班工资。否则投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