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现公司未签劳动合同,1月前提出辞职,答应今天到新单位报到,但现单位没人来接交,我能在未移交完离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13:31
工作是财务岗位,岗位较重要,领导不愿意让我辞职,故意想拖延时间.但新公司催得急!
提问中是:一个月前提出了辞职

可以下最后通牒,也可以到劳动局要求公司给与办理离职手续,但你手上的重要东西保管好。
当然可以一走了之,等公司联系你。

最好先找公司谈好在走,公司如不准你辞职,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诉要求公司办理离职,做好你的本职

你这就是跟领导协商的事情了,从劳动法的角度说,只有公司欠你的,没有你欠公司的了。
让公司给你结工资就行了。

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怎么办?
http://careerplanning.abang.com/od/ldwq/a/cizhishouxu.htm

先去新公司报到,交接事情可以抽周末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