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未满一个月补辞退有无赔偿,无过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47:24
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签三年,试用期不应该是三个月,最多只能两个月.
一个月无过错被辞退,或厂方不能举证你试用期不合格,你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