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偿金应该给多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12:41
我是08年4月22日来到了现在的公司,做的是销售工作。试用工资是1500元+提成,转正后是2500元+提成,后来我通过努力,我的基本工资涨到了4000元底薪+提成,我在公司工作

了到现在,6月1号,我的上级领导给我写了封邮件(离职通知),让我交接工作。我连续二个月业绩不佳,算是辞退了,让我在本周内把工作交接。然后离开公司。我是做销售的

,我的客户有一个是季付款的,我想问一下,我离开了这个公司,那我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算,是不是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我,然后在这一个月内做客户和工作交接。

还有应该给我一个半月的补偿,因为我在现在的公司呆了一年零一个多月,我的工资是很不稳定的,有时候业绩好的时候,一个月可以拿1万左右。不好的时候2000多。我把我的工

资情况写出来。
08年4月204.55
08年5月1500
08年6月2597.72
08年7月4485.87
08年8月5275.52
08年9月7904.89
08年10月6229.31
08年11月2811.51
08年12月2179.17
08年1月5458
09年2月2179.17
08年4月2179.17
09年4月6796
问题:
1.补偿金是不是应该按我以前的平均工资来算?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半月的补偿金?钱应该为多少呢?是我的平均工资还是我的底薪呢?应该给我多少?
2.我为公司做的客户季付的客户,我刚拿了一个季度给我们公司付了款的提成,那以后每再给公司钱的时候,那提成是不是还应该给我呀,因为那毕竟是我为公司创造的价值,是

吗?这个钱我可以拿到吗?谢谢。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从2008年4月22签到了2010年6月21。

1、公司应该书面通知给你,并需要提前一个月。
2、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你在公司超过1年不满1年半,所以应该补偿1.5个月工资,以之前12个月实际工资平均数为标准。
3、你已经完成业务的工资和提成公司应该支付。
4、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支付合同违约金。
5、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合理要求,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