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劳动合同是不是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09:03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和甲方工作需要安排。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按甲方制定的处罚条例接受处罚。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期限己过;
2、乙方触犯国家法律,无法完成劳动活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工资作为赔偿;
3、乙方故意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蓄意破坏甲方生产资料或产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动辞职。 七、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

依在下之见至少存在这些问题: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应当在劳动合同里面约定清楚,这里的约定模糊不清;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也是有前提的,这里夸大了甲方的权利范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为无效条款。

劳动纪律:可以约定;前提必须是甲方制订的处罚条例,其内容和程序都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四)之2:甲方无权单方面扣除全部剩余工资;
之3:乙方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时方可;
之4:乙方因个人原因辞职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即可,无须经甲方同意。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三)之1:约定违约金的合法性只存在于这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