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退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34:18
我与2008年6月18日到现在的单位从事护理工作,于当年9月24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到今年9月23)。
去年单位派我到广州学习,让我交纳押金5000元,学习归来,承诺加工资及奖金。
但我回来之后,单位并没有履行,并且还不按时开发工资。我提出辞职,单位同意。
现在单位不退还我押金,我申请了劳动仲裁。
很快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我的钱能要的回吗??
单位让我自己承担去广州学习的费用。

如果你单位未向你支付足额的报酬,并且也没给你什么书面的说明,仲裁委有理由相信单位无故拖欠你工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学习的费用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回你的押金,但是根据《劳动法》单位有给你进行培训的话,你提前离职是要支付去培训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