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 请法律界人事鼎立襄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54:41
我公司 与外地某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双方都未签合同 现在对方欠款9万多元 迟迟不肯还款
请问 如果想起诉该公司 应该在我公司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诉 还是到对方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诉 ?????

苏州郭浩律师的回答: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只能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我又来啦~~~又要开骂啦~~~哇哈哈哈
你个溅B,破鞋,你溅得嘴里长痔疮,哥我已经把你B草烂了,你怎么还在大街上卖B,
滚回家把你马叫出来给大家草草。

对方所在地法院。没签合同很难打~……

未签合同肯定也未争议解决方式,只能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被告所在地去诉讼了。

双方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双方有履行的行为,可以看作合同生效。就像你没签劳动合同,雇主不给你工钱,你也可以起诉他一样。
一般而言都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住所地。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1、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22、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