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就要抹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36:23
我2002年2在公司工作,五年后,转岗到了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合并的C公司,我的所有劳动关系还是在原来的公司,2007年10月~2009年6月底,与C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期到,C公司要跟我中止劳动合同,我能拿到7年的工作赔偿吗?还是只有1年半的赔偿?

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有1年半的赔偿(从08年1月起计算,之前终止无补偿政策,)。终止与解除概念不同,补偿政策也不同。

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话,经济补偿金只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就是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合同未到期就终止的话才能拿到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