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单位栽剪人的解决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0:44:43
案例:
河南境内一县级工商局上级领导对一些本单位的临时工采取变相裁减的处理办法对不对?
这些临时工人的职务是:司机,门卫......
但每个人的工龄都在十年以上。
此县级工商局上级领导的对工人的处理办法是:
1.在工人想继续在工商局干的前提下,转到保安公司。然后通过保安公司跟签工商局签合同,也就是说:以前这些临时工的工龄全部清0.现在的工资是每月400元,转到保安公司以后,签完合同,再减50元,也就是说,想继续在工商局干的话,每月发350元工资。
2.如果这些临时工不想在工商局干了,补一年的工资4800元。完事!
此举明显是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工商局领导而采取的变相裁减办法。不明白此举是否合法?但我想单算工龄,工商局领导这帮人做事,也忒狠了。
希望朋友们给个解决办法??
更希望,有有关领导看到后,能加以阻止或改正。

have a lot of jobs during this period,but those were not what I want.The experience of those days made me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knowledge. I have decided to learn Marine Engineering from last year.

很多单位都在劳动法实施之前进行了大规模的裁人,我们这里也是,凡是在被裁行列的同志们赶紧走法律途径,向律师咨询,如果被裁的话可以进行起诉!!

我们公司也裁了工龄满10年的不过都赔了钱,多的赔了十来万
最多是赔13个月的工资 12个月+失业补贴1个月,
没办法的,这样的事情在颁布新法之钱就预料到了,这是一个过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