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否得到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1:15:09
朋友入职于2007年6月某公司,平时都是按国家要求正常休假,每月工资800元,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签合同,也不帮买保险。朋友于2009年5月8日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二点赔偿:1,12个月双倍工资,2,要求补缴07年6月至09年5月的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险,生育金等等。
现在调节阶段,仲裁员暗示朋友说,养老金由于没有法律明确的强制执行力度,由可能拿不到,也有可能拿得到。本来这个公司只答应,补缴各种保险,加上双倍工资的25%。朋友觉得太少,想要补缴各种保险,加上双倍工资的60%。双方就为这样条件一直没协调得。最近这个公司又说保险不帮买了,只给双倍工资,估计是收买哪个劳动局的人,故意不给~~请朋友帮忙支招,由于没钱,没请到律师~~养老金是否得到全部22个月的赔偿?
请问你说仲裁支持补交的养老金是多少个月的,是07年6到09年5月的吗?

“养老金由于没有法律明确的强制执行力度”

错的,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明确规定要交的,反而是其他的社保,有可能无法补交的,养老保险是补交,而不是现金补偿,如果要现金补偿,那么是协商的结果的,仲裁只会支持补交

双倍工资只有11个月的,08年2月到12月的

补充:

是的

法律漏洞,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