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14:08
如果怀疑法院主审法官与被告人有不正当行为,可以向什么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举报?先举几个例子吧:
1.法官一再要求原告对赔偿金额进行降低。并一再说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真实情况却不是,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好。此疑点一。
2.在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外协商和解无果的情况下,主审法官要求原告签定撤消对被告人的诉讼请求。还没有开始法庭审判,为什么要签定撤消诉讼请求?如果签定这个字是不是意味着放弃对被告的惩罚权力?此疑点二。
3.在主审法官明知第二天会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开庭审理,即不对原告进行告知义务,反而却通知原告第二天10点到法院(注:第二天对被告的审判时间为早上8点。)我们怀疑主审法官与被告人串通故意不让原告听审对原告的庭审。此疑点三。
4.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拒绝授理,之后并吩附法院门卫阻止原告进入法院。作为国家公共机关,原告为什么不能进入审判机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疑点四。
请求网友帮助,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如果我们要投诉的话应该要去什么机构?可以向新闻媒体暴光吗?原告地址在浙江的宁波余姚。急!

太过分了。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试问中国法律是不是专门为普通百姓制定的呢?那些贪官污吏或者是暴发户,法律对他们还有没有约束性呢?强烈建议您拨打央视热线:《焦点访谈》电话:010-68579889-196